October
2009
反胃的「基督徒」2
八月中把一個「基督徒」朋友列入拒絕往來戶。
這位朋友,對我還不錯。尤其是我初到加州時,皮包被偷一無所有時,多虧她的照顧。過去這一年來一起鬼混很多。我是從她與他人的應對相處、不經意間的眼神、平時的語調、她向我抱怨別人的一些內容,慢慢發現她的問題。
最後,我人在東岸時,八月中的一次電話與email往來,終於讓她的hidden agenda徹底洩底。還加一個令人感冒的,就是「廉價的道歉」。
對我來說,雖然浪費了好些青春與讀書時間,能確定看清一個人,還是值得的。
我一年前認識她時,以為她會是比較像樣的基督徒。終究,只是另一個滿嘴關心,卻不懂基本尊重;請求我如何對她,自己又是另一套作法對我;只見別人眼中刺,不見自己樑木;說一套做一套的「基督徒」。
真不知道是羊群裡的「基督徒」從聖經讀到的教導,跟我這隻獨行的羊所讀到的不同嗎?倒底是我跟「真正的基督徒」比較沒緣,還是說這真是一般基督徒的樣貌?
如果「基督徒」是一條罪名,我在想,把我身邊認識過的「基督徒」通通歹補以「基督徒」的罪名起訴,來個審判。檢察官要拿什麼行為上面罪行,來舉證他們犯了「基督徒」這條罪。我想,大部份我認識的「基督徒」,大概都會以「罪證不足」開釋。
很多「基督徒」最讓人討厭的原因之一,是神教了我們許多當做的不當做的,然後自己卻把這些教導拿來當做judge別人的標準。卻忘了更重要的要「love your neighbor.」當他們嘴裡說著「神愛你」的時候,心裡其實是自認為在靈性上或地位上比你還高。
也許就是因為多數「基督徒」外表形式的動作一堆,讓別人清楚看到是「基督徒」,又不時把神的愛和神的話掛在嘴上,舉著神來壓迫別人,做出來的卻不一樣,使很多「基督徒」讓人反胃。
更糟糕的是,這些「基督徒」的作為,也讓很多沒接觸到福音的人難以開始認識神。
這讓我想到為什麼世尊囑在家眾不可以讀出家眾的戒律,出發點也類似於此吧!這些戒律,本是出家眾個人所當行的事,在家眾沒事去讀,只是徒然對所見的出家法師起分別心吧!
同樣的道理,神的誡命與教導實在是基督徒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。至於周遭那些在自己眼中沒照著神的話而行的人,那也是他們與神之間的的事,神都還沒審判,憑什麼自己先下評斷?
送給身邊基督徒的一句話:把「神」、「上帝」從嘴巴裡拿掉,把「神的教導」落實到生活當中,用「同理心」和「平等心」去「愛你的鄰人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