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
April
2007

對外遇的一點想法0

一個同學在MSN上,話鋒一轉,忽然冒出對不起另一半的告解。我趕緊打斷,叫他無需多說,因為八卦早就傳進我耳朵了。

我跟他說,安心地享受與體會,不用太覺得有罪惡感。

理由是,我希望他好好經歷各種可能性,去認識自己的軟弱、看清愛情的無常與經不起考驗;去理解不能站在「對錯」的角度來評判愛情中發生的種種。

這些只有在自己經歷出軌,或自己有成為別人第三者的機會或經驗後,才能真的體會!

然後,不管將來他跟誰在一起,都會知道感情維持的不易,要好好珍惜,才不會再犯年輕時的錯,不要等到中年時候才開始經歷這種特別的經驗。

如果他最後選擇舊情人,他會對自己的選擇更加篤定。小倆口的感情會更堅實。

這些種種,我寧願他早早去「探索」。而不要等到更多年後,才去「試探」自己的感情。

現在他一定明白,感情真的是經不起試探,明白海誓山盟是多麼不堪一擊。

在聖經上,耶穌挺身而出替一位差點被眾人以石頭砸死的婦人說話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

一個人只有經歷過自己軟弱,才有可能學會不再輕易論斷他人!


在感情中,做的比說的難太多。

從我十幾歲,到最近幾個月內,我聽到太多第一手、第二手的故事,自己也累積太多經驗。

說的一套頭頭是道、分析得有條有理,最後做一套的故事太多。承諾不斷,卻背地繼續外遇連篇;說要分手,卻分了又合,甚至越來越緊密;說自己永遠不會當第三者,卻陷入要不要當第三者的天人交戰、甚至付諸行動介入別人感情;知道不太可能擁有對方,卻又每天期盼兩人可以在一起。

我完全不是要說這些言行不一是「不應該」的。我要說的是,「言行一致」真的很難很難。與人格或與成熟度,也沒有直接的關係。

我自己的結論是,不要聽一個人說了什麼、或者說他想怎麼做,而是要看他最後到底做了什麼。

行動,才是對一個人內心想法與意向的最好詮釋。

歷年的今天…



Leave a Reply

To spammers:
Don't even bother to attempt spamming. Each comment from a new username-email combination is subject to approval before it is published.